浚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开始缴费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是保障广大城乡居民医疗待遇的重大举措,请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一、覆盖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都应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居民、规定的其他人员;在本市就读的全日制大中专在校学生;2025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新生儿。
二、缴费政策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每年缴纳一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其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缴。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年,集中缴费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缴费方式
为方便缴费人缴费,税务部门作为征收机关,提供了线上线下多元化缴费渠道。缴费人可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渠道,为个人或家人缴费。
1.线上缴费:
(1)、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河南税务公众号,关注并实名登录后,点击“微服务”—“社保费缴纳”—“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办理缴费。
(2)、通过支付宝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河南税务”,进入河南税务小程序,选择“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3)、通过豫事办缴费。登录支付宝,搜索“豫事办”,点击“社保缴费”,完成认证后,选择业务类型为“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按照系统提醒点击“下一步”完成缴费。
(4)、通过“电子税务局”APP缴费。安卓手机应用市场或苹果商城搜索“电子税务局”APP下载并登录后,找到“办税”模块“社保业务”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5)、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网站缴费。点击自然人业务,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首页中“热门服务”-“社保费业务”-“费款缴纳”模块中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按照系统提醒操作完成缴费。
2.线下办理:
(1)、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缴费
(2)、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各地乡镇(街道)、村(社区)的集中代办点通过河南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办理缴费。
(3)、偏好银行缴费的居民也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有代收资质的商业银行网点(如中银、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原银行、邮政储蓄银行、郑州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或通过银联(云闪付等)办理个人缴费。
(4)、还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办税服务大厅缴费。
3.职工医保代缴:有参加职工医保近亲属的可以通过微信端、支付宝端、河南税务app在社保缴费界面选择“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进行代缴。
四、注意事项
1.缴费时,缴费人需认真核对参保地信息。如果发现与当前参保地不符,请携带户口簿到各县(区)医保中心(或办事处)办理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后再办理缴费。
2.2025年新生儿:2025年出生,参保时不满一周岁(含一周岁)的新生婴儿,请携带户口簿到医保经办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3.困难群众需在户籍地参保登记,否则会影响困难群众医保待遇的享受。
五、待遇保障
1.门诊统筹。参保居民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报销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0%,一年内累计最高报销300元。
2.门诊慢病。门诊慢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70%,实行定点治疗、限额管理。
3.门诊“两病”。参保居民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我市居民医保门诊慢病鉴定标准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纳入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不设起付线,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比例60%,二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50%,一个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为200元。
4.重特大疾病。重特大疾病住院和门诊病种医疗保障按照省、市相关规定执行,实行单病种结算、限价(限额)管理、不设起付标准。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县级定点医疗机构80%、市级定点医疗机构70%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65%的比例支付。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含门诊特定药品)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80%的比例支付,终末期肾病按85%的比例支付。
5.住院医疗待遇。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由住院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额度不超过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6.生育医疗待遇。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孕产妇住院分娩,住院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
定额标准为:自然分娩1000元,剖宫产2000元。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据实结算,超过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支付。
7.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参保居民个人不再缴费。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后,自己负担的合规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由大病保险二次报销。其中:1.1万元—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一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
六、异地就医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在本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手续后,按照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指定的方式备案,可实现在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长期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后,可通过现场、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省外就医)等渠道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备案。备案后在居住地(务工地)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因故无法直接报销的,出院后凭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手工报销。
七、连续参保缴费激励约束机制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每次分别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累计提高总额不超过8万元。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对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对在非集中缴费期缴费参加当年基本医保的,按规定享受待遇等待期结束后至缴费当年年底的基本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支付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等待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八、退费办理
参保人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后,因重复缴费、死亡等原因可以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个人退费,由本人或其家属持相关资料,到参保地税务部门办理个人退费申请,原则上过期不再办理。如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问题,请咨询户籍地医保经办服务站,如遇缴费问题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户籍地税务部门。
浚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咨询电话:

说明:关于浚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政策指南及其咨询电话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