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各县(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商丘永城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370-5115257

商丘市夏邑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370-6216655

商丘市虞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370-4179168、 0370-4191268

商丘市民权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370—6023107

商丘市梁园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370-2296801

商丘市睢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370-3289891

商丘市示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370-3667823

商丘市柘城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370-2051517

商丘市宁陵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370-7858758

商丘市睢 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 0370-8181056

结婚登记所需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6个月内半身免冠合影红底彩色照片。
(二)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当事人为集体户口无法提供户口簿首页原件的,可以提供加盖户口簿保管单位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
居民身份证过期或遗失的,可凭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
现役人员:本人有效的证件、居民身份证及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机关出具的《婚姻登记证明》。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有效居住证。
(三)当事人声明婚姻状况应当与户口簿和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的记载一致,不一致的,应当提交离婚证、生效离婚司法文书、死亡证等证明材料。
(四)复婚需带双方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