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顺平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待遇资格常态化认证的提示

各参保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为做好我县2025年度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做如下提示:

一、认证范围

已经在顺平县企业、机关事业、灵活就业领取退休待遇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供养亲属待遇人员(包括企业养老保险供养遗属和工伤保险供养亲属)。

二、认证时间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1-4级伤残人员每年认证一次,认证周期为每年1-12月份,且两次认证间隔时间不超过12个月(例:2025年9月认证成功后,下次认证需在2026年8月底前完成)。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供养亲属待遇领取人员每半年认证一次,分别为1-6月份认证一次,7-12月份认证一次。

三、认证方式

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河北人社”APP进行自主认证。(已下载认证APP人员无需再次下载,可直接登录进行认证)。

四、注意事项

(一)各待遇领取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认证。对未通过认证的人员,将按照规定暂停待遇发放,直至通过资格认证再恢复领取资格。

(二)冒领养老金需负法律责任。如待遇享受人员死亡、服刑或重复领取社保待遇的,家属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经办机构可提请同级人社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基本养老金,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和个人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的,依据《刑法》等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

五、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机关企事业养老、工伤保险:0312-7627899,顺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0312-7627997
顺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