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供水服务规范和供水服务监督电话:为体现“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优质供水、敬业便民”的行业精神和“优质、方便、规范、真诚、责任”的服务理念,规范供水行为,提升优质服务水平,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依据《河北省城镇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参照《邢台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巨鹿县城乡供水管理办法》及同类型行业的相关服务标准编制,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
通则:业务熟练、及时高效、服装整洁、文明用语、有礼有节。

巨鹿县供水服务中心窗口服务服务环境:整洁、明亮、在醒目位置设置禁烟标志。受理区应设有客户座椅,受理柜台上应放置醒目的标牌和经办业务种类。

服务规范:服务人员至少提前30分钟上岗,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时间应面带微笑、精神饱满、站立及坐姿应端正、自然。受理用水业务时,应认真、仔细询问客户的办事意图,主动向客户说明该项业务需客户提供的资料、办理的基本流程、相关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并告知业务咨询电话。现场服务基本规范:需客户配合的,应与客户预约上门服务时间、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现场工作结束后,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将工作结果以及需客户继续配合的事宜交代清楚。

现场施工:查勘时应按照业务技术规范和标准,查清资料,认真踏勘,及时将查勘情况和需要客户采取相应的改进或替换工作等信息告知客户;接水、施工、检修等现场操作以安全供水、减少停水为原则,使用工具摆放在合适位置,明显设置现场维修标识,明确隔离工作区域,确保安全;合理安排抄表日程,抄表日期预先告知客户,按时到现场准确抄录水表读数,账单应自抄表截止日后3个工作日内送达。如客户产生欠费信息,应按规定程序催费,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按规定处理;供水故障维修和抢修根据企业抢修应急预案要求执行,连续24小时不能供水的,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生活用水需求。

电话服务:24小时受理用水故障报修、用水咨询、监督投诉等业务,服务热线由专职人员接听。巨鹿县供水服务、监督投诉热线:0319-4326768、 0319-432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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