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预售行为的公告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预售行为,保护广大购房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秩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唯一合法的商品房预售证明性文件,未取得该证的不符合预售条件,购房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存在严重的购房风险。在此,我局郑重提醒广大购房业主,购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并提供违规预售线索。在购买商品房前,购房者有权利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部门(即通常所说的“售楼部”)出示相应楼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请不要轻信销售的误导,请核对监管账户信息,购房定金、房价款、认筹款等款项交到预售资金监管账户(预售证和购房合同均载有监管账户信息)。

让我们共同携手规范商品房预售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举报电话:0319-8788025 8788006

沙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