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辖区集中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热线和供暖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承德市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企业将竭诚为广大市民服务,集中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热线和供暖管理部门监督电话如下:

承德市集中供热企业24小时服务热线

双桥区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分公司966866

高新区承德龙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966866

双滦区承德市双滦区兴业热力有限公司966011

河北恒源新创供热服务有限公司966866

营子区承德东晟热力有限公司5010992

围场县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围场分公司966866

丰宁县京北热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966866

丰宁县薪元热电有限公司8031000

隆化县承德龙霄供热有限责任公司966866
承德县建投热力承德供热有限责任公司7988111

平泉市承德龙鸿热力有限责任公司966866

平泉市城发热力有限公司6083999

承德华净供热有限公司6080000   

平泉康泰热力有限公司6025516 6025517

滦平县承德龙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966866

滦平华净供热有限公司8818899

宽城县宽城宏宇热力有限公司6631578 6631579

兴隆县河北宇航热电联产有限公司15732498055

兴隆县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5071796

御道口牧场管理区承德市御泰热力有限公司17336385999   
承德市供热管理部门监督电话:

承德市双桥区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2072601

承德市高新区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2121677

承德市双滦区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4302869

承德市营子区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5015213

围场县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7528620

丰宁县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8012080

隆化县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7062576

承德县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3011289

平泉市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6032956

滦平县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8582860

宽城县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6988176

兴隆县供热供暖监督电话:0314-5056065

承德市御道口牧场管理区供热供暖电话:0314-7996641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明确市主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执行标准和调整非居民暂停供热收费政策的通知
双桥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承德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德龙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供热企业:
根据《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冀价政调〔2017〕202号)、《河北省定价目录》(冀发改价调[2022]1563号)、《关于规范供热环节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3〕1154号)、《承德市城市供热条例》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将明确市主城区(双桥区、高新区,下同)集中供热价格执行标准、调整非居民暂停供热收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供热价格

(一)按面积收费价格居民供热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4.00元,非居民供热价格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3.00元。

(二)按热计量收费价格居民热计量价格实行3:7比例计价,供热价格=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基本热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20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0.188元,居民热用户补缴热费的比例最高不超过按面积收费的 10%。非居民热计量价格实行5:5比例计价,供热价格=基本热价+计量热价,基本热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6.5元,计量热价为每千瓦时 0.183 元。

(三)主城区范围内以区域锅炉、地源热泵等形式供热的供热价格,最高按集中供热价格标准执行,非居民用户与供热企业有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非居民暂停供热收费非居民暂停供热收费由政府定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每一采暖期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60元收费标准作为政府指导价上限。供热企业要尽快制定收费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
三、有关要求

(一)适用范围:此次明确的集中供热价格、调整的非居民暂停供热收费政策适用于双桥区、高新区集中供热热用户。

(二)低保用户优惠: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用户,在规定控制面积内执行每平方米18.8元(包括取暖费16.3每平方米,低保取暖补贴每平方米 2.5元)。
四、执行时间非居民暂停供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自2026-2027年采暖季执行。
(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承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