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南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就业政策精神,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实现就业,按照邢市财社【2019】72号文件精神,现面向“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2025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法定劳动年龄内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需经南和区人社局认定,且认定时间未超过3年);

2、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以上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需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灵活就业身份缴纳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期限:

法定劳动年龄内最长不超过36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就业困难人员享受补贴自登记灵活就业次月开始享受补贴。

三、补贴标准:

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四、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

  2、2025年度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或相关票据;

3、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2张;

4、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以上相关证件需提供复印件2份。

五、申请时间:

本次补贴于2025年12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受理。(不含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六、受理地点:

资料受理:邢台市南和区人社局二楼东侧创业担保贷款中心

  就业登记:邢台市南和区人社局一楼东大厅1号窗口

七、咨询电话:0319-4563705 ,社保中心缴费咨询:0319-4566719

2025年11月28日

温馨提示

  1、领取失业金期间不能享受补贴; 2、申请人名下存在营业执照的不能享受补贴; 3、申请人在企业、公司等单位任职、就业等,应由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而未参保人员,或有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人员均不能享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