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
广大城乡居民朋友:大家好!沙河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工作开始了!为了您和您的家人健康有保障,请及时办理居民参保缴费手续。
一、参保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沙河市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
二、缴费时间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5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每月1-25日为业务办理期,26日至月底为月末结算期,不受理业务)。
三、缴费标准
沙河市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5元/人(2007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的参保人员),长期护理保险与城乡居民医保共同缴费。困难人群2026年度缴费标准:
1.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脱贫人口中的低保人员:40元/人。
3.一般低保人员(含农村和城镇):160元/人。
4.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脱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40元/人。
5.其他脱贫人口:个人全额缴费。
四、缴费渠道
可通过河北税务、邢台税务、邢台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微信城市服务等多种渠道进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也可到所在村委会通过自助终端集中缴费。
五、待遇享受期
(一)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2025年10月20日-12月25日)缴纳2026年度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征缴期内(2026年1月1日-2月25日)缴纳2026年度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自缴费到账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自2025年开始,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的,要设置3个月以上的待遇等待期,为了避免影响就医报销,请在规定缴费期内缴费。
(二)2025年9月1日-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只需缴纳2026年医保费,享受待遇期限为出生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职工参保人可使用微信登录“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使用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沙河市医保局咨询电话:8986077 8750626
沙河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