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魏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
为推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政策规定
1.就业困难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身份证年龄为准)。
2.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最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报条件
申请人员应为就业困难人员,处于法定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经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就业服务3次以上、非本人原因仍未能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1.“4050”人员。申请认定当月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且仍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2.残疾人员。指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残疾人证》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3.城市低保人员。指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不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提供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办理。补贴标准和申报期限
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的2/3给予补贴。2025年9月26日-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请务于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
补贴申报需要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原件;2.2025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3.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4.毕业证书原件、学信网备案表(高校毕业生申请时需提供);5.申请人本人邮政银行社保卡。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后退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申报地点及注意事项
申报地点:魏县人社局二楼209房间。
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必须先在“河北人社APP”进行失业登记;2.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后再进行就业登记,就业方式为“灵活就业”;3.申请人名下不能存在登记、注册营业执照或担任企业法人、股东、监事、公司高管及财务负责人、联系人等相关就业岗位信息;4.申请人需在魏县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并在魏县从事灵活就业;
未尽事宜请咨询魏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咨询电话:3531206。
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说明:关于2025年度魏县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