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公告
一、集中征缴期限
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缴费期为9月、10月,每月25日前可正常缴费,26日至月底为费款结算时段,不能办理缴费业务。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和缴费档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非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我市居民,均可参保。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定为200元、300元、500元、1000元、3000元、5000元、8000元七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政府对当年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给予一定补贴,补贴标准如下:(元/年)
集体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个人为参保人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当年个人参保缴费到账后,再办理集体补助。)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及缴费流程

(1)便携式自助缴费机、缴费自助终端、“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电子税务局等缴纳方式。(2)“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缴费流程操作指南:第1步: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第2步:进入公众号,点击“业务办理”,选择“社保缴纳”;第3步:选择“个人社保缴费”;第4步:根据需要,选择“城乡养老自主缴费”或“城乡养老核定缴费(含补缴)”模块输入证件号码(如含字母,需大写),点击“查询”获取居民登记及缴费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缴费”按钮;(注意:1.“城乡养老自主缴费”适用于缴纳本年度费用,需手动选择缴费金额;2.“城乡养老核定缴费(含补缴)”适用于补缴以前年度费用,需先到户口所在乡镇、办事处社保窗口核定后才能操作办理)第5步: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城乡居民缴费记录查询”模块,输入证件号码,点击“查询”,可查询缴费记录。

沙河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咨询电话

在缴费过程中,如有政策、缴费及待遇问题,请电话咨询:

沙河市税务局:8702309(缴费咨询)

沙河市人社局:8923209(待遇核定、资格认证等);8921693(参保、待遇恢复、发放等);8912333(关系转移、封存、解封等)

沙河市褡裢办:8823032

沙河市桥东办:8700558

沙河市桥西办:8708617

沙河市周庄办:8862596

沙河市赞善办:8835011

沙河市新城镇:6750627

沙河市白塔镇:8611119

沙河市十里亭镇:8892018

沙河市綦村镇:8631099

沙河市刘石岗镇:3456311

沙河市册井镇:8687025

沙河市柴关乡:3456366

沙河市蝉房乡:345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