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度柏乡县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已调整,请大家相互转告并尽早参保缴费。
一、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以上非全日制在校学生,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在柏乡县灵活就业的人员。不限户籍。
二、缴费标准
按照上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至300%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
三、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可以享受的待遇
1、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2、达到退休年龄,缴费年限达到政策要求,与企业职工享受同等待遇。
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吗?
不可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只能当年完成缴费,不能跨年度补缴。因此为确保到龄退休领取养老金,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尽早参保缴费。
五、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参保缴费?
首次参保或职工身份断保续缴的灵活就业人员,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或信息变更,也可通过“河北人社”APP自助办理参保登记;已办理过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续保缴费的,每月25日前可直接通过“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他方式完成缴费。
温馨提示
退役人员、下岗或断保职工,请尽早按灵活就业人员续缴养老保险,避免因补缴政策限制,到龄不能及时享受退休待遇。
柏乡县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咨询电话:0319-7722070、0319-7722108,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税务缴费咨询电话:0319-3712856(宣传内容以政策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