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关于申请2025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和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沧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沧州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沧市财社[2018]379号)要求,现将海兴线申请2025年度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补贴对象条件
户籍所在地为海兴线的以下人员:经海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2年内的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一)按本人应返还月份实际缴纳202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最高不超过100%)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2/3给予补贴。
(二)申请补贴期限:202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以及2025年度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现场领取);
2、个人承诺书(现场领取);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份;
5、税务缴费完税证明1份;
6、毕业两年之内的高校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书以及学信网学历证明。
四、申请补贴时间
请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20日期间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五、办公地址及电话
海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海兴县中心街转盘南100米路东),咨询电话:0317-6621902。
海兴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