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露天烧烤的倡议书
广大居民朋友们、各餐饮单位:为了进一步改善大气质量,消除露天烧烤带来的危害,保护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树立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依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广宗县城管局向城区居民朋友们、各餐饮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一、积极响应号召,做禁止露天烧烤的倡导者。广大餐饮服务经营者要增强社会公德意识,自觉做到合法经营,室内烧烤安装并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广大市民要加强自我约束,严禁露天烧烤,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二、改变传统观念,做禁止露天烧烤的践行者。广大居民要树立环保意识,大力宣传露天烧烤的危害性;要倡导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好家人、亲戚、邻里、朋友的说服教育,主动劝阻亲友远离露天烧烤。
三、参与社会共治,做禁止露天烧烤的监督者。广大市民要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参与监督露天烧烤行为,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319-7212856),配合执法部门做好清理取缔工作,形成人人参与、共同监督的良好局面。
广大居民朋友们,各餐饮单位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为减轻环卫工人劳动量,维护良好的城区环境贡献一份力量!
(广宗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