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城满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认定流程
1.申报流程

参保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通过点击“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公众号下方的“河北智慧医保”进入小程序或微信搜一搜“河北智慧医保”。或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中找到便民服务,然后点击进入个人网厅,用“医保电子凭证”或“个人账号登录”,进入页面再点击“我要办”中的“门诊慢特病申报”。进行在线注册,填报申报人基本信息和申报病种,同时上传原发病历资料及近一年能佐证所申报病种在医疗机构住院、门诊病历和相关检查、化验等资料。自主选择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认定系统将为其分配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填写完整并线上提交后,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2.现场认定流程

(1)初审。申报人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自主选择的具有认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门诊慢(特)病认定科室(申报人不自主选择的,认定系统将为其分配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应科室),进行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初审医师应严格核对参保人身份信息,并按照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进进初审。初审医师对系统显示不能到现场认定的特殊人员上传料,应及时进行客观审核并提出初审意见。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确认后,线上提交给复审医师。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对申报材料不支持认定,需进一步补充检查的,应在认定系统中填写补充检查的相关信息;申报人补充相关检查信息后,重新上传申报,受理申报时间顺延。初审医师应在受理申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门诊慢(特)病初审认定工作。

(2)复审。复审医师在初审医师提交初审意见后进行复审。复审医师应结合初审意见线上审核,对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进行认定确认;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在认定系统中填写不予认定理由;复审后应及时提交。复审医师应在初审医师提交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认定工作。

(3)认定结果。申报人(或代办人)可在受理申报20个工作日后,通过认定系统查询认定结果。认定之日起,即可按规定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

3.特殊人员申报认定

对于异地安置、年老或行动不便、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居住偏远等本人不能现场进行认定的特殊参保人员,可通过亲属、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居委会、参保人单位医保专管员负责完成网上申报,需在认定系统中选择特殊人员选项,填报不能前往现场认定的具体原因并做出个人承诺,直接由医师进行线上认定。

咨询电话:宽城县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医保咨询电话0314-6630395;宽城县医疗保障局城镇职工医保咨询电话 0314-6633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