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燃气安全使用的公告
尊敬的天然气用户:首先感谢您和您的家人长期以来对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但若使用不规范,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对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为切实加强燃气安全,保障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范燃气使用行为
(一)《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GB17905-2008)第7.3.1条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燃气灶等燃气具自售出当日起,判废年限应为8年。
(二)《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第5.3.1.9条规定燃具应设熄火保护装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超期燃气器具可能因安装装置失效、零部件老化、熄火保护装置失效等问题,导致燃气泄漏引发爆燃现象,或因连接线短路发生自燃,从而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务必更换带有合格标志且符合最新燃气具相关强制标准的产品。
二、加强安全自检及配合燃气公司安检
(一)居民用户应定期对家中燃气设施进行自查,重点检查燃气管道、阀门、接口处是否有漏气现象,可通过涂抹肥皂水等简单方法进行检测,如有气泡产生则表明存在漏气。若发现异常应立即联系燃气公司。
(二)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燃气公司每年至少为用户免费提供一次入户安全检查。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燃气安全隐患,燃气公司应将入户安全检查结果书面告知燃气用户,发现燃气安全隐患的,应当提醒燃气用户及时整改;燃气用户不按照规定进行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燃气经营者应当停止供气,并在隐患消除后二十四小时内恢复供气。若用户不在家,燃气公司安检人员会在用户家门口留置“到访不遇”通知单,用户可按照安检人员留下的联系方式主动预约安检,以便及时排除户内隐患,确保用气安全。
三、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及应急处置措施
(一)学习安全知识:广大居民应主动学习燃气安全使用知识,了解燃气的特性、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以及应急处理措施等,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二)一旦发现燃气泄漏,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关闭阀门:迅速关闭燃气总阀门,切断气源。
2.打开门窗:立即打开所有门窗,加强通风换气,让燃气尽快散发出去,降低室内燃气浓度。
3.杜绝明火:切勿触动任何电器开关(如开灯、打电话等),避免产生电火花引发爆炸,同时禁止在室内使用明火。
4.及时报警: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后,拨打燃气抢修电话或报警电话,告知相关情况,等待专业人员前来处理。
巨鹿县燃气公司服务电话
巨鹿县川能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0319-5137555
邢台聚隆燃气有限公司巨鹿分公司0319-2222569
邢台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0319-4195666
巨鹿县住建局监督投诉电话
工作日:0319-4326372,非工作日:0319-4326249
巨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11月25日